中华邮个人邮箱

中华网个人邮箱 服务条款

一. 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受

1. 用户使用中华网个人邮箱服务时,必须完全、严格地遵守本服务协议各项条款。
2. 用户通过仔细阅读本服务协议,并且完成中华网个人邮箱注册程序后,表示用户与中华网达成付费邮箱服务协议,接受服务协议全部条款并成为了中华网个人邮箱系统的正式用户。
3. 用户需于完成注册程序15天之内交付服务费,否则其用户资格将被自动取消。
4. 用户在邮箱到期2个月仍不续费则视该用户放弃该邮箱使用权限,该邮箱将被自动删除。

试用用户说明:
中华网收费邮箱试用用户在试用期间不能使用OutlookExpress,Foxmail等客户端收发邮件 在邮箱储信量等各别功能区别非试用用户。

二. 中华网个人邮箱

1. 中华网为用户提供@china.com为后缀的电子邮件地址。付费标准按邮箱型号来决定。
2. 关于邮箱的功能、容量、附件大小,请参见特定邮箱型号的相关介绍。
3. 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应与国家有关法律保持一致,如有与法律条款有相抵触的内容,以法律条款为准。

三. 用户规则

用户在申请和使用本系统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1. 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
2. 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
3. 允许邮件系统不定时向您的邮箱发送信息。
4. 用户对所申请的帐号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
5. 用户对该帐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责任。
6. 用户单独承担传输内容的责任。
7. 用户对服务的使用必须遵循:
(1) 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 使用邮件服务不作非法用途。
(3) 不干扰或混乱网络服务。
(4) 遵守所有使用邮件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用户不能利用邮件服务作连锁邮件、垃圾邮件或分发给任何未经允许接收信件的人;
用户许诺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或淫秽等信息资料;
用户不能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
用户不能传输助长国内不利条件和涉及国家安全的资料;
用户不能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
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约定,中华网有权根据邮箱用户投诉、第三方技术服务提供商或中华网自身系统之监测结果等为依据,立即停止该用户服务账号,并有权拒绝向该用户退还服务费用余款,中华网不对因此对该用户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8.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全体成员的利益,负责支付由用户使用超出服务范围引起的律师费,违反服务条款的损害补偿费用,其它人使用用户的计算机、帐号和其它知识产权的追索费。
9. 对于本协议条款的修正改动,用户如果不表示任何意见和继续使用电子邮箱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的服务条款为准。
10. 用户若反对任何服务条款、对后来的条款修改有异议,或对服务不满,用户有以下权利:
(1) 不再使用电子邮件服务;
(2) 通告停止该用户的服务。
结束用户服务后,用户使用邮件服务的权利立即中止。从即刻起,用户没有权利,中华网也没有义务传送任何未读或未发出的信件给该用户或第三方。一切后果由用户承担。
11. 对任何发生在邮件服务范围以外的事件要在一年之内着手解决。

四. 系统规则

中华网在提供本服务系统时遵循以下原则:
1. 不能对外公开用户的姓名、邮件地址、电子邮箱、帐号和电话号码。除非:
(1) 用户授权或某人通过电子邮件服务透露这些信息;
(2) 相应的法律要求及程序要求提供用户的个人资料。
2. 绝对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权,绝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的邮件内容,除非有法律许可要求及公安管理规定。
3. 用户对使用邮件服务个人承担风险,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明确的或隐含的。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或丢失的发生都不作担保。对在邮件服务网上得到的任何商品购物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4. 保留随时修改本协议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责。
5. 不对电子邮件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
6. 所有发给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服务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情都会以此形式进行。
7. 不承诺为用户提供永久的使用权,并保留独立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本协议的权利,如果认为用户违背了本协议,有权立即中断其邮件帐号以及各项服务。
8. 用户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费,将终止对该用户的服务或保留随时中止对该用户服务的权利。
9. 会根据互联网的发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不断地完善和修改本协议,并以尽可能的方式事先通知用户,尽全力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保障。

五.其他

1. 本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且排除一切冲突法规定的适用。如出现纠纷,用户和中华网一致同意将纠纷交由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2. 中华网不行使、未能及时行使或者未充分行使本条款或者按照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中华网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3.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中华网保留对本服务条款的最终解释权。